现将秋季转学插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公办学校申请对象
1.非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罗湖区户籍学生,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含学区地段内购房或租房,租房的应无其他住宅房产并提交租赁凭证和实际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2.非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就读的深圳市其他区户籍学生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父母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二)民办学校申请对象
不符合以上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条件,但符合2023年秋季罗湖区民办学校招生条件的其他学生可申请转学民办学校。
二、申请材料
(一)公办学校
符合上述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条件的申请人,需按照《罗湖2023年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和验核申请材料(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查询《罗湖2023年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二)民办学校
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应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提交和验核申请材料(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查询《罗湖2023年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三、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公办学校
1.网上申请
符合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条件的申请学生请于7月8日9:00-7月11日18:00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进入“公办转学插班网上预申请”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证明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2.学校验证
实行网上审核,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特殊房产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转学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转学(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预约时间到申请学校验证。
(二)民办学校
1.申请办法
民办学校转学插班系统仅开放学校教师端口,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至8月18日(下午5:00)。符合民办学校条件转学插班条件的申请学生,从即日起至8月18日直接向拟申请转入的民办学校提交申请材料,8月18日下午5点转学插班系统关闭后,各学校不再接受报名。
2.网上审核与人工审核
实行网上审核,无法网上比对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由学校于8月25日前报区教育局社办科复核、备案。各民办学校依据网上审核与人工审核的结果,于8月30日将拟转入名单报教育局社办科。
(三)申请结果查询与告知
学校将于9月1日前通知家长转学申请结果,家长也可在申请系统查询转学申请结果。
四、特别提醒
(一)未达国家规定班额人数的年级,视空余学位数量按申请学生的类别/积分顺序录取。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二)受理转学插班申请不视为安排录取。因所申请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未被录取或不同意调剂到其他学校的,不再安排学位,家长可自行回原就读学校或申请区内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请家长予以理解并理性对待。
(三)住房学位已锁定的,请申请转学民办学校(房屋是否锁定,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进入“罗湖区学区房查询”)。
(四)根据深圳市中考政策相关要求,不具有深圳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仅限于参加民办普高补录或中职类学校注册入学(深圳市中考相关政策可登录“深圳招考网”进行查询)。因此,不建议随迁子女申请初中转学插班。
(五)本市初中就读学生须从初一年级第一学期起一直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且取得该校三年学籍是报考我市普通高中指标生的必备条件之一。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的学生报名指标生,须从初三年级第一学期起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该校学籍(从市外转入我市初中学校就读后再在市内转学的学生,不再享有指标生报名资格)。因此,初中阶段转学插班请家长慎重考虑。
(六)春季学期属于学年中段,按照教育教学规律,学生一般不转出。自2022年起,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插班原则上每年只在秋季学期受理一次。
区教育局招生服务窗口:
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贝丽北路方向右转120米)
咨询电话: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